服务费餐饮费合开发票欠妥 从张先生提供的消费小票上,记者看到,当时他们点了10个家常菜,共328元,最贵的菜是糟新疆癫痫病医院溜鱼片,48元。“吃完饭结账时,收银员让我付426元,还有4角零头免单。我问为什么多收了近百元对方让我去看门外的最权威的癫痫医院在哪玻璃板。” “这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饭店是一个公共服务场所,节假日是饭店的旺季,正月初一又是我们的传统节日,饭店在这个时候加收服务费,的确是有点不容易让人接受。”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书鸿认为,这个问题还是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张先生跑到门外一看,发现玻璃板的上半截写着问候语,下半截写着“温馨提示:春节期间加收30%加班费。”“我觉得加班费是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应让消费者来承担。所以我让他们给我开发票。可是,我拿到发票一看,上面只有一个总数字,没有将餐费跟服务费分开。”张先生说,他要求对方在发票上将“加班费”单列,但是餐馆方面予以拒绝。 潘书鸿说,服务费与加班费,在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上是不一样的,我们需要区别对待。至于消费小票和发票上,都没有明确载入服务费事项,潘律师认为饭店做法欠妥。特别是在发票上,将服务费与餐饮费合在一起,税收部门应该进行干预。 年初一,餐馆门口告示牌上写着“春节期间加收30%加班费”。 记者就“老家山东”加收30%“加班费”一事,分别询问了物价投诉热线(12358)和消保委投诉热线(12315)。物价热线人员表示,“如果饭店确定是收服务费,只要他们明码标价,就不算价格欺诈,我们不干预。”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定价权,商家定价是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了,哪怕他们的服务费收得比餐费还要高,甚至高出几倍,都是可以的。“饭店那么多,消费者如果不接受他们的服务价格,可以选择其他门店消费。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消费行为是两厢情愿的。” [律师说法] “可收服务费,需先告知” 张先生说,他们一家人春节到世博陕西治疗癫痫病医院哪家较好源玩,玩到下午,有点饿了。当时正好在世博源1区这家“老家山东”餐馆附近,就进去吃了顿饭。 2月10日消息:年初一,张先生一家五口在世博源一家名叫“老家山东”的餐馆吃饭。饭后结账时,张先生的发票比小票上的金额多出近100元。服务员告诉张先生,这是该饭店正月初一临时加收的“加班费”。而且已经在店门外写了告知。对此,有律师认为,加班费是企业向加班员工支付的报酬,不应将该义务转嫁给消费者。消费者完全有权拒付。 “不是店家提示,我还真不知道要收‘加班费’!要是他们提前跟我说清楚了,我肯定不会在这家吃饭的,世博源饭店那么多,去谁家吃不一样”年初一晚上,张先生向晨报记者投诉这件事的时候,还有些愤愤不平。 对于店家声称的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行为是两厢情愿的说法,张先生说,店家存在恶意欺诈行为。“他们把收费提示写在最下面,而且字号也小很多,如果不留意,还以为仅仅是节日问候语,谁知道他们却在问候语中暗藏玄机!” “加班费”收一天就停了 记者昨天在世博源走访时看到,很多饭店生意不错,门口等位的座位上坐满了人。3区一家知名连锁餐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客人没有自带酒水的情况下,是不加收服务费的。另一家饭店大堂经理也称,她在餐饮业做了十多年,还没听说上海有饭店过年时另收加班费或服务费。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这家“老家山东”哈尔滨癫痫病专业医院餐馆。张先生拍照为证的告示牌还立在门外,不过“温馨提示”已被抹去。记者询问饭店工作人员,是否还收“加班费”工作人员纠正说,他们收的是“服务费”,仅年初一收了一天,不再收了。 记者问春节还没有过完,为什么不继续收工作人员说:“这是老板决定的事,昨天老板说收,我们就收了,今天老板说不收,我们就不收。”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饭店,发现“加班费”告示已经抹去。 收银员在发票打印机上查到了前一天张先生那张发票的底联,确认他们的确收了张先生426元钱。而且餐费与服务费是开在一起的。 300多元饭钱付了400多元 饭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昨天在店门口写了提示,履行了告知义务。而且,张先生在拒不付款的时候,我们也向他做了解释,我们收的是服务费,不是加班费。” 消保委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在消费行为发生前,饭店已经将加收服务费的事告诉了消费者,那么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受理。 上一篇:布油再破50美元关口女老板散尽家财收留重感想敢做_dxb.120ask.com 下一篇:股王之争开幕股价一哥背后的投资逻辑_dxb.120ask.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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